园区内各企业:
新津县科技局已印发《新津县科技局关于申报2006-2007年新津县科学技术奖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进行申报。
特此通知。
四川新津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
关于申报2006-2007年新津县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新津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新津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十二届县委第64次常委会和县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新津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新津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2006-2007年新津县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的条件和要求 按照《新津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新津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规定执行。 《新津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新津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详见新津县科技局网站(http://www.xjst.gov.cn)公告栏和资料下载栏下载。二、申报材料(一)2006-2007年新津县科学技术进步奖 1、新津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附电子文档); 2、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如评审验收证书、成果鉴定证书、专利授权证书、行业准入证明等)及已经完成的科技成果登记证明(复印件);
3、应用证明;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查新报告、研制报告等)。 以上材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6套(不需另加封面),另提供技术资料及实物图片1套。 《新津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请在新津县科技局网站(http://www.xjst.gov.cn)“公告栏和资料下载栏”下载。 (二)2006-2007年新津县专利奖 1、新津县专利奖推荐书(附电子文档); 2、专利公告文件,其中实用新型专利还应提交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新颖性检索报告或省市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查新报告; 3、奖励申报当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薄副本(专利权人为个人的,还应提供专利权转让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证明); 4、该项专利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 5、专利权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单位为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等);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行业准入证明等。 以上材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6套(不需另加封面)。 《新津县专利奖推荐书》请在新津县科技局网站(http://www.xjst.gov.cn)“公告栏和资料下载栏”下载。三、申报程序 1、申报奖励材料经县级有关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签署申报意见后,于9月25日以前报送新津县科技局(县政府北楼四楼)。 2、对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一律不得申报。 3、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奖励材料报送等事项可咨询新津县科技局。 四、配套奖励事宜 根据《新津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十九条“对驻新津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科技奖项按1:1配套奖”的规定,2006-2007年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科技进步奖、专利奖的,将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材料报送县科技局,填写《新津县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申请表》报县政府审批。 五、有关事宜 1、关于县科技进步奖和省、市科学技术奖配套奖有关事宜可向县科技局科技组咨询。 联 系 人:杨春、罗龙 联系电话:82515000 2、关于县专利奖有关事宜可向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咨询。 联 系 人:孙莉、张庆 联系电话:82515198、82522402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