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园区管委会综合服务水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用范围及对象
具有建筑类工程师资格,从事本行业工作三年以上的专业性人才。
二、报名资格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三、聘用岗位及要求
1、聘用部门:新津县质安站工业园区分站,
2、岗位要求:工程技术类2名,45岁以下,具有工程质量监督员、安全监督员资格证优先。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8年 7月 14日至 7 月17 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投递资料。
应聘人员可在公告期间到四川新津工业园区管委会(新津县温州路,管委会大楼二楼综合办公室,电话:(028)82552560)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及1寸免冠近照3张。报名时需领取并填写《四川新津工业园区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面试及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后,应聘人员接通知参加面试(未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及语言表达、综合研判能力。
六、聘用及待遇
经面试考核符合者由园区管委会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与应聘者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实行长期聘用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000元/月,试用期满工资按2000元/月+绩效工资执行。聘用人员社保、医保等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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