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园区综合服务水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用范围及对象
年龄50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才。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者需具有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优先)或建筑工程专业相应学历,并具有相应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建筑质量监督工作相关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投递资料。
应聘人员可在公告期间到四川新津工业园区管委会(新津县温州路288号,管委会大楼三楼质量监督办公室,电话:(028)82553608)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及一寸免冠近照3张。报名时需领取并填写《四川新津工业园区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
四、聘用及待遇
一经聘用由管委会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待遇面议。
四川新津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00八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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