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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流程指南

http://www.XXXX.com 2008-1-17 14:48:28 新津工业园区

  

 

一、项目的服务
    ● 园区招商引资实行“一站式”服务的原则。
    ● 对入园企业实行"三包"责任制,即重大引进项目领导包干服务、办妥手续;重大在建项目领导包干协调、建成投产;重大税源企业领导包干联系,推动发展。

二、投资项目申办程序
1
、项目申办流程

洽 谈

项目接洽,受理投资方《项目可行性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项目初审

对项目的产业类别、科技含量、投资规模、效益状况,如GDP、税收、资信状况、法人代表及其群体素质、环保状况、用地、用水、用电计划等相关问题进行考察、咨询,并对项目进行初审。

项目评审

经初审进区的项目,由项目专家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或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的专家评审意见。

项目审定签批

将评审意见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定

签署投资协议

由双方签署投资协议的5日内,园区管委会提供项目用地红线图,并由投资方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用地费用。

时间、地点

项目准入的整个程序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管委会完成。

 2、建设手续的申办
    ● 立项:立项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用地协议、外资企业备合同、章程,5个工作日内完成。
    ● 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和立项签收凭证、1500地形图、开发资质证书,25个工作日内完成。
    ●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等,35个工作日内完成。
    ● 初步设计审查: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20个工作日。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申请和立项签收凭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招投标通知书及建筑工程队的资质证等,30个工作日内完成。
    ● 招标:属国家限制类的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按照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进行招标。必须进行招标的非政府投资项目,由投资者自主决策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但投资项目在备案材料中应包括招标方面的内容(发布招标公告、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点、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资截止日期以及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事项,提供投标人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重大项目可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加快办理程序。

● 用电、用水、用气:申请、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相关手续在专业的水电气运营部门办理。

4、国土手续办理
    ● 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在与园区管委会签定《用地协议》后2个月内,与园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定《土地出让合同》。
    ●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 房产登记:申请和立项签收凭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质检证、国土证、工程决算报告等。
    国土手续在县国土局办理。

三、公司手续办理
    1、公司营业地址的变更
    ● 场地证明(土地出让合同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地址变更申请、项目论证书(地址变更原因)、计经委签收凭证、外经委批文。
    2、外 资 公 司 的 申 办
    ● 中外合资企业外方出资不低于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5%
    ● 名称核准:地名+字号+行业+有限公司;地点:县工商局。
    ● 合同、章程审批:园区管委会。
    ● 合资企业期限:一般10-20年,最长50年。
    ● 办理法人代码证:县工商局。
    ● 领取批准证书:园区管委会。
    ● 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县工商局。
    ● 印章刻制:县工商局。
    ● 税务、外汇、财政、商检登记。
    ● 注册资本按审批合同要求到位后,应及时验资,并将验资报告送园区管委会备案。
    ● 年检工作,由工商部门实行年检。
    3、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设 立
    ● 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及申请表;
    ● 公司设立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 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及发起协议书;
    ● 公司章程;
    ● 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及附件;
    ● 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 公司第一届股东会纪要,第一届董事会决议,第一届监事会决议(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公司住所证明;
    ●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4、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设 立
    ●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 全体股东指定的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法人股东的资格证明和股东代表委派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供其《事业法人证书》、《社团法人证书》复印件(申请受理时带证书原件以便核对),以及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公司章程;
    ● 法人股东的对外投资决议书(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会做出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由股东会做出决议);
    ●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附银行的资信证明,实物发票、货物存放地点证明和验资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附件(说明:公司法第23条、24条、25条);
    ● 股东出资协议书和财产权转移保证书;
    ● 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 说明:首届股东会由出资最高的股东主持,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是: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成员(限313人),选举监事成员(设监事会的不得少于三人,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能任监事),董事会决议主要内容是:选举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设12名监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其股东会决议中除通过章程外,要选举执行董事、监事、聘任经理;
    ●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书,及其身份证明(外地人还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 公司住所证明(产权证复印件或者国土使用证复印件,租房合同,转租他人场地还须提供原产权人同意的证明,租用《市场》柜台、摊位还须提供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市场登记证》复印件);
    ● 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例如经营项目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还须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证书复印件)。
    ● 说明:所提交的文件中需单位盖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需当事人签名,要由当事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一条     

 

编辑: 新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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